上海 晴 温度19-30度
看今日报纸
   
财经
全球智库峰会开幕
中国决定重点扩大

权重轮番唱戏
期待全面开花
娱乐
皮特新欢旧爱都很能赚(图)
PDF电子版
 
读者来信
张红宾怎样取出冲锋枪和子弹?
北京为城管处罚立法
“自主作业”,不错的教育尝试
“30岁现象”不稀罕
“交强险”费率调整将听证
|
“自主作业”,不错的教育尝试
2007-12-6 3:07:01
 

    为了真正把学生的负担减下来,这几天,上海虹口区第三中心小学决定在三年级尝试“自主作业”:从语文学科开始,将做作业的选择权让位给学生。现在该校的三年级学生完全可以按照自己的学习情况来选择每天抄多少单词、抄几遍了。(12月5日《新闻晨报》)
    教师因人而异地来布置作业,特别是对学生的识字问题,老师不再作统一要求,而是允许学生根据自己的学习情况自主完成。这一举措,与其说是减负,不如说是教育理性的回归。这与孔子所提倡的“因材施教”、杜威提出的“儿童中心”论,在精神理念上是一脉相承的。
    抄写生词是目前小学阶段语文学科布置的一项基本作业,往往占用学生大量的课后时间。在不少小学,一般每天都会要求学生抄写十几、二十个生字和词组,且每个单词要求抄写不止一遍。这种简单重复,对那些记忆力欠佳的学生,可能有一定效果,但对于已经掌握那些字词的学生,却是一种不必要的浪费。
    让学生自主安排作业,有助于达到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积极性的目的。九年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明确指出,“学生是语文学习的主人。语文教学应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注重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意识和习惯,为学生创设良好的自主学习情境,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鼓励学生选择适合自己的学习方式。”由此可见,“自主作业”是符合《语文课程标准》要求的,是对该标准真正的践行,值得肯定。
    在笔者看来,学生是一切学习的主人。可以尝试“自主作业”的,又何止语文一科呢?但愿类似有益的尝试能够多多益善、遍地开花。
    陈才


早报评论家
鲁宁
首席评论员
葛剑雄
复旦大学历史地理研究所所长、教授
王琳
海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童大焕
中国保险报评论主笔
潘洪其
北京青年报评论员
马少华
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副教授
朱大可
同济大学文化批评研究所教授
王晓渔
     
广告联系 | 关于我们 | 法律声明 | 投诉建议
copyright @ 《东方早报》 2003-2007
社址:上海市延安中路839号(邮编 200040)
电话:021-62471234  传真:021-62475181  E-mail:dzwz@wxjt.com.cn
广告投放热线:021-62890078  新闻报料热线:962288 咨询合作电话:021-62474164

沪ICP证010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