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早报评论专栏作者 乔新生

蒋立冬 绘
近来,一些学者依据某些新闻媒体的统计数字,认为现在有越来越多的人不赞成继续改革开放,甚至有一些人认为中国只有退回到平均主义的年代,才能实现公平正义。这些学者忧心忡忡,认为中国改革开放所引发的问题,已经严重到了否定改革开放自身的程度。
把社会上的一些不满情绪放大为中国出现了“反改革开放”的思潮,未免有些言过其实。然而就行政体制改革而言,确实在某些方面出现了止步不前的状况,究其原因,就在于改革已经触及到了行政体制深层次的问题。
国务院秘书长、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委员马凯25日出席在北京召开的地方政府机构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时表示,深化地方政府机构改革要严控编制。为什么要严控编制?因为多年以来的行政体制是只进不出,每年百分之几的淘汰率,使得政府机关始终脱离不了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的历史怪圈,在机关内部积累了一大批政府官员。这些政府官员中的一部分人安于现状,他们不愿意继续推动改革,因为除了论资排辈、按部就班晋升之外,他们几乎没有其他的前途。由于这些人长期在机关生活,也不具有从事其他工作的技能,所以,只能在机关内部坐等养老。曾经有一位在岗位竞聘中落选的高级官员,不无感叹地说,当年大学毕业,以为进入国家机关是最好的选择,现在才发觉,担任大学教授或者下海经商,才是终身职业。但是,长期的机关事务性工作,已经“武功”全废,既没有能力到大学教书,也没有能力下海经商,所以,只能看着自己的徒子徒孙在自己面前晃来晃去,坐等退休那一天。
笔者认为,中国的行政体制是“半导体”体制,只能进不能出。这样的体制不但加剧了行政岗位竞争的残酷性,而且埋没了一大批潜在的专业人才。假如能够建立适当的机制,让这些政府官员及时退出行政岗位,那么,不但可以节省大量的行政开支,而且可以使整个社会运行更加顺畅。
在湖北通城县曾经实行过党政干部集体下海经商的尝试,到现在为止仍然实行“打工经济”,并且已经取得了不俗的成绩。在一个小的行政区域范围之内,进行这样的行政体制改革,很容易取得成功,但是,在全国的范围内进行复制,恐怕会出现许多问题。某些地方鼓励干部经商办企业,已经出现了新的政企不分,而干部打工不仅容易形成不正当竞争,而且会损害政府官员的形象。所以,笔者认为,应当在鼓励各地继续进行行政体制改革尝试的同时,逐步摸索出一套适用于全国的行政体制改革法律制度。
笔者的设想是,在公务员法修改时,可以考虑实行类似于“复员转业军人”的制度,当公务员工作到一定年限,职务晋升缺乏岗位的情况下,可以考虑复员转业,定期从国家取得转业费,并且可以自由地从事其他工作。这样做的好处是:首先,可以解决公务员的后顾之忧,避免在政府机关苦熬年头。当公务员竞争岗位被淘汰时,可以考虑复员转业,在自己身体许可的情况下,从事其他工作。如果年纪较轻,还可以考虑到高等院校继续深造,学习从事其他工作的技能。其次,可以改变行政机关人浮于事的现象,节省政府行政开支,提高政府工作效率。第三,可以减少行政体制改革的成本。随着民主政治的不断发展,差额选举越来越普遍。在选举过程中,由于落选者只能在行政机关原地踏步,而竞争对手则直接变为自己的顶头上司,所以,在选举过程中,不时出现你死我活的暴力事件。假如能够给那些竞选失败的公务员体面的退路,那么,我国的行政体制改革的成本将会降低,民主政治的发展将会减少阻力。
中国的改革开放不可能一蹴而就。近30年来的改革开放,试图通过“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实现社会财富的快速积累,但这种改革是政府主导的改革,当改革发展到一定阶段之后,必然会出现悖论——改革触及到改革者自己的切身利益,改革难以持续下去。因此,在中国未来30年至40年的改革中,不能继续奉行行政主导改革原则,而应该在尊重公民自主权的基础上,逐步推行宪政原则,将公众的普遍愿望转化为社会共识,并且以宪法和法律的形式凝聚共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