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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将在苏浙沪市场知名度较高、被假冒侵权情况较多的重点企业、商品列入保护名录
◆ 构建长三角统一的合同示范文本数据库,统一制订、发布和推广重要的合同示范文本
◆ 建立“长三角商标保护联动机制”,打造“长三角品牌”,进一步赋予知名企业无形资产
早报记者 陆玫 通讯员 吕律
昨日,在南通召开的“苏浙沪工商行政管理促进长江三角洲联动发展第二次合作会议”上,三地工商部门签署“长三角工商第3、4、5号文件”,就公平交易(经济检查)执法、合同监管、商标品牌保护作出区域一体化联动部署。
据上海市工商局局长方惠萍介绍,3个文件涉及的都是工商部门的“当家职能”和“看家本领”。
据介绍,在公平交易(经济检查)执法协作方面,三地工商部门将建立健全“异地受理机制”,对请求人与被请求人不在同一地区的案件,使请求人可就近举报,由其负责移送线索、反馈结果;建立“重点企业重点商品保护机制”,将在苏浙沪市场知名度较高、被假冒侵权情况较多的重点企业、商品列入保护名录,优先受理其权利人的举报申诉,从快处理;建立“打击传销执法区域协作机制”,开展双边或多边的联合执法行动,实现交界地区联防联治。
合同监管合作协议要求工商部门在案件联合预警、查处等方面建立协调、配合和协查机制,在格式条款备案、拍卖监管等方面开展联动;通过建立“合同示范文本资源共享制度”,构建长三角统一的合同示范文本数据库,统一制订、发布和推广重要的合同示范文本。
此外,三地工商部门还将建立“重点驰、著名商标保护名录”,根据商标被侵权情况,将被侵权严重的驰、著名商标列入重点保护名录;建立“长三角商标保护联动机制”,建立、完善跨区域商标案件“协办制度”、“督办制度”和案件处理结果“抄告反馈”制度;打造“长三角品牌”,进一步赋予知名企业无形资产。
去年12月,三地工商局在上海召开“苏浙沪工商行政管理促进长江三角洲联动发展合作第一次会议”,签署《苏浙沪工商行政管理联席会议备忘录》,共同发布“长三角工商1号、2号文件”,推出《公司股权出资登记试行办法》、外资合作交流等6项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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