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烟花爆竹“开禁”遭遇七年之痒 “总体禁放”的区域范围增加两个区
在南京320天“蓝天”目标的考核压力增大的背景下,最近几年“每年春节PM2.5浓度严重超标”的现实,或将导致南京的决策层重新评估烟花爆竹的燃放政策。
早报记者 李克诚

一些公司为求开门大吉,常在年后燃放“开门炮”,造成马路遍地纸屑,城市上空硝烟弥漫。 IC 图
爆竹声声辞旧岁,欢天喜地过大年。还有5天,将会迎来中国传统节日中最隆重的春节。春节期间,对于燃放烟花爆竹,是回到“一禁了之”的老路,还是继续延续“有限开禁”政策?——在经过7年“限时间、限地点、限品种”的“有限开禁”摸索之后,南京的公共政策选择,今年再次陷入“纠结”中。
前不久,南京宣布2012年春节南京仍将采取“有限开禁”政策。而早报记者多方采访获悉,在南京320天“蓝天”目标的考核压力增大的背景下,最近几年“每年春节PM2.5浓度严重超标”的现实,或将导致南京的决策层重新评估烟花爆竹的燃放政策。今后,其他城市或也将面临此“两难”抉择。
13个重污染天,春节6个
2011年12月5日,南京市政府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宣布2012年春节南京仍将采取“有限开禁”政策。这也是南京为争议已久的烟花爆竹燃放政策最终定调。据早报记者了解,在该新闻发布会召开之前,南京各个部门之间就展开了一场激烈的博弈和“暗战”。
争议的导火索源于此前一周,南京市安监部门事先向当地媒体放出“试探气球”,称2012年春节期间,南京仍将执行“有限开禁”政策(即允许烟花爆竹“限时间、限地点、限品种”燃放),然而,“本着方便群众购买原则,销售网点预计在80个,比2011年增加20个左右。”
这个简短的信息,立即引发了一场波澜。南京市环保部门也连忙联系媒体,表达了他们对这一政策的“严重关切”和担忧,并立马泼来凉水。环保部门称,南京烟花爆竹销售网点不减反增,这让环保部门为2012年春节期间的空气质量担忧。
据了解,2011年南京上半年共有13个重污染天,其中,因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就有6天,占了近一半之多,其中大年初一那天,南京环保监测中心监测到的空气质量指数为300,质量状况“中度重污染”,空气质量达到创纪录的“差”,为Ⅳ2级。而在过去4年南京市有监测记录的时间段内,该市的PM2.5浓度在每年的春节期间均严重超标。
不仅南京如此,据国家环保部监测数据显示,在去年春节期间,全国大部分地区都被烟花爆竹“牵连”,空气连日污染,各大城市未能幸免:兔年除夕夜至大年初一,国内众多城市出现大面积、阶段性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空气中的污染物指数迅速大幅上升。特别是在除夕夜19时至22时、正月初一0时至2时,很多城市的监测结果都显示空气质量最差,而此时段正是年夜饭前和新年钟声敲响的鞭炮燃放最集中的时候。
从上述情况也可以看出,作为肩负南京市环境保护重任、降低大气污染的该市环保局为何对“烟花爆竹销售点增加”会如此敏感。此外,由于PM2.5浓度严重超标,这不仅导致南京在春节期间的大气污染状况加剧,还会影响到南京市的优良天气(“蓝天”)指标。据了解,南京市在2009年、2010年曾连续两年冲击320天的“蓝天”目标,均告失败;2011年将“蓝天”目标“缩水”为310天,才勉强达标。而随着2014年南京青奥会的临近,南京捍卫“蓝天目标”的压力陡增。
“全市禁放”的呼声被重提
不过,在经过多个部门连续多日的博弈和协调后,南京市对烟花爆竹“销售点是否大幅增加10家”的问题仍采用了更为慎重的态度。
南京市安监局局长宋政在昨天的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表示,2012年春节南京市的烟花爆竹销售点“基本上跟去年保持相同”,“几家进入、几家退出,总量上增加了一家,相对还是按照要求,对总量进行了控制。”
而南京市禁放办主任、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葛孝先则透露,就在南京市政府专题新闻发布会召开的前一天,南京市人大和政协均接受了市环保局的提案,在大气环境监测以及环境保护方面“对(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提出了非常严格的要求”。
“甚至有一种意见仍然是全市禁放。在这种情况之下,市政府考虑春节老百姓祥和、家庭的气氛等等,仍然实施‘有限开禁’。”葛孝先说,那么在“有限开禁”中,也要更加注重环境保护,“市政府也相应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据了解,自2005年的春节开始,南京市按照“限时、限地、限品种”的三限原则,实行了烟花爆竹“有限开禁”政策。其后7年间,先后实施了“面禁点放”、“点禁面放”等不同的“有限开禁”模式。
据介绍,对于即将到来的龙年春节,南京把与主城区接壤的栖霞区和雨花台区,也纳入了“总体禁放”的区域范围内,同时,人口更多的另一个郊区——江宁区也有望于2013年被纳入到“总体禁放”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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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百米高层建筑
周围入“禁放”区
早报记者从南京市政府召开的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春节,南京将禁止销售、燃放“孔明灯”、“许愿灯”等,违反规定将一律给予治安拘留。而100米以上的超高层建筑周围区域也首次被列为禁放区域。
据该市禁放办主任、市公安局副局长葛孝先介绍,南京市副市长徐珠宝就燃放孔明灯的问题提出过严肃处理决定——一旦燃放,一律进行治安拘留。这是因为“孔明灯”漂浮在空中,风一旦吹动后,就会对不确定目标造成伤害。
为了防止出现火灾,自今年起,南京也首次将超过100米以上的超高层建筑列为“重点保护单位”,其周围区域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此外,大型露天停车场、建筑工地也被列为新增的“重点保护单位”,这也使得2012年江南八区重点保护单位较去年增加了239个,达到了1390个。
另据介绍,实施“有限开禁”7年来,春节期间南京6个主城区没有因燃放烟花爆竹发生重大的人身伤害事故,也没有发生过大的火灾事故,重点安全保护单位和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连续四年实现了“零事故”。
此外,今年春节期间南京市区内烟花爆竹销售实行专营制度,由该市以及各区供销部门统一组织销售。各专营点销售烟花爆竹时间为2012年1月18日至2月6日,其余时间禁止销售。
录入编辑:张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