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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严禁抬级抬价收购粮油


作者 早报讯   发表于2010-07-29 04:30

昨天,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其网站发布通知指出,近来一些地区出现灾害性天气,导致粮价上涨预期增强,一些企业盲目“跟风”抬级抬价在短时间内大量收购粮食,致使出现农..

  早报讯 昨天,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其网站发布通知指出,近来一些地区出现灾害性天气,导致粮价上涨预期增强,一些企业盲目“跟风”抬级抬价在短时间内大量收购粮食,致使出现农民惜售、企业惜卖、市场供求一时骤紧的局面。这种做法扰乱了粮食市场秩序,给正常经营的企业带来困难,也不利于管理好通胀预期。

  为保证粮油市场健康平稳运行,通知要求:严格执行质价政策。既不能压级压价损害农民利益,也不能抬级抬价扰乱市场秩序。加大监督检查和处罚力度。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要责成有关部门和单位立即取消企业的政策性粮油收储资格,三年内不得从事政策性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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