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书记)


李公明
读著名的英国侦探小说家阿加莎·克里斯蒂写的考古生活随笔集《告诉我,你怎样去生活》( 姚燚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10年4月),开始以为真的像作家所说,这是“一杯淡啤酒……写的全是日常琐事”,掩卷之后却发现这杯啤酒并不淡,日常琐事中蕴涵着侦探小说家对生活的敏锐观察和精确的内心剖析。1934年,阿加莎再次结婚,成为比她年青十几岁的考古学家的妻子。随后在整个三十年代,她陪伴着丈夫在中东地区考古,本书就是关于这段考古生活的回忆性随笔。她在二战前开始动笔,直到战后才完成,由此我觉得她在书中对那段生活的回忆未始不会因为战争带来的影响而被无意识地美化;但是另外一个真实的因素也值得注意:这段生活的确使她的目光更多地从对阴谋和骗局的构想中移射到群山上的野花朵、异域的风土人情,使她的心灵更多的沉浸在“爱的劳作”与欣赏中-- 作者在结尾说,“那样的生活何其幸福”。这时,读者应该思考本书书名的深刻含义了。我们可以而且应该问每一个公民:在祖国的大地上,你怎样去生活?我们也可以而且应该问自己:我能够怎样去生活?就在此时,我刚收到一些朋友的邮件,我看到一些共和国男女公民的生活,尤其是看到一些身为人妻人母的女公民的生活,真的令人感到哀伤。如果让她们看阿加莎的这本书,可能她们首先会被书名感动,甚至可能会泪流满面。现在的问题是,很多人不想了解、不愿意讨论或者是不敢对别人说出“告诉我,你怎样去生活”这句话,因而就在身边的现实生活对很多人来说事实上会比考古的对象更遥远、更陌生。实际上,不了解别人怎么去生活,我们自己应该怎么去生活的问题永远无法真正解决。
在我看来,开篇的卷首诗《墟丘上的对话(仿刘易斯·卡罗尔原作)》很值得推荐给刚进入大学考古系的新生;它令我想起当年考大学的时候我报的第一志愿就是考古学系,那种朦胧的向往在这里竟然如此贴切、自然地流淌了出来:“我在寻找史前/ 那古老的陶罐。/ 我会用各种各样的方法/ 将它们一一评估。/ 我会(像你一样)动笔书写,/ 内容更加博大精深,/ 能证明同行的错误!”;“五千年前,/ 是我所寻的最佳时期。/ 当你学会了蔑视‘公元后’这个概念,/ 你就掌握了考古的秘诀。/ 你就能和我一起挖掘,我们一起勇往直前。”这是学术的考古学;“我寻找古人的器物,/ 无论他们身处何处。/ 我为古物拍照、分类,/ 将它们打包运回祖国。/ 我不用它们换取黄金,/ (当然,更别说铜钱了!)/ 而是将它们摆上博物馆的展架,这样做才算公正、合理。”这是理想主义的考古学,当然,在这里的“祖国”必定会引起民族主义者的不满;然后更重要的是,“有时我能挖到护身符,/ 还有淫靡的小雕像。/ 史前时期,/ 人们就是那么粗放!/ 我们正是以此获取快乐,/ 而不是靠它发家致富。/ 考古学家活得最长,/ 个个身强力壮。”这是生活的考古学,或者毋宁说是考古学的生活,它让我们感到了羡慕。然而,女侦探小说家对此的回应会更令我们感到羡慕:她除了追问“告诉我,你怎样生活?”,而且把目光牢牢地盯在了他的身上:“他的目光那样温和,他的话语那样舒缓,/ 他的思想徘徊在久远的从前,/ 他的衣袋满载着陶瓷碎片。/ 他的嗓音低沉,谈吐博学,/ 他用词生僻,连我也一知半解。/ 他的双眸神采熠熠,/ 目光在古老的土地上搜寻。/ 他确信那里有我应该知晓的事情,/ 我该随着他一起,去往那墟丘探寻!”这个“他”应该是所有考古学系新生的楷模啊!
近日龙应台女士在大陆著名学府作关于“中国梦”的演讲,继而引发起不少媒体关注“士与中国梦”的话题。在我看来,以“梦”作为思想启蒙的路径固然不无意义,但是若究其“梦”的真意,窃以为当以“情怀”视之或许更贴切。如是,则 “家国梦”或“情怀”更多是“士”的个人内心世界中最遥深的境地,与“唤起工农千百万”的启蒙事业似略有径庭。若以“中国情怀”为题选择学界时贤佳作,《情怀中国--余英时自选集》(刘绍铭主编“当代散文典藏”之一,天地图书有限公司,2010年4月初版)应该当推首选。余英时先生为当今学界大儒,其学术文章早已名重海内外,但是从某种角度上说,比其学术贡献更重要的是余先生对精神价值观念的坚执、绝不曲学阿世的气节对士林的精神激励和人格感染。从这个角度看,余先生的这本自选散文集对于当下士林的意义实未可轻视。收入本书中的《“尝侨居是山,不忍见耳”--谈我的“中国情怀”》是早已风行海内外士林的名篇,多次重读仍深受感染。“我的直觉告诉我,‘中国的情怀’确实是存在的--它存在于每一个受过中国文化熏陶的人的身上。但是这种‘情怀’在每一个中国人的身上却有不同的表现,因此又是无从‘一言以蔽之’的”(第88页)。他首先澄清的是“中国人”的概念对他而言就是文化认同的概念,而非政治上的概念。继而,以故国壮游途中的情思一再凸显他的“中国情怀”之浓重。然而,不能忘情于故国的心声却发而为“于己无益而又极讨人厌的废话”,其间的情怀就是周亮工记载其朋友所言的那段佛经上的故事,鹦鹉见山火而入水濡羽、飞而洒之,言曰“尝侨居是山,不忍见耳”--余先生说,这几个字可以说明他在这方面的“中国情怀” !但是,窃以为仅以精神上和情感上的“不忍”尚未能完全体现出余英时先生的“中国情怀”,还应该把他在学术上引伸出来的时代之思、问题意识和在关键时刻的义无反顾均看作是“情怀”中的应有之义。因此,该文结尾引陈援庵《通鉴胡注表微》的一节文字作结,其“情怀”之价值观念已无可疑,“其故可深长思也”。
在思考近来不断披露的司法冤案的时候,关于穷人在多大程度上可以真正获得有效的律师帮助的问题应该受到关注。不少冤案的铸成可能都与被告在事实上无法获得有效的法律援助有关,制度上的文字对这种权利的承认是一回事,在现实中能否兑现、兑现的质量如何又是另一回事。在今天阅读这本《吉迪恩的号角--一个穷困潦倒的囚徒是如何改变美国法律的?》(安东尼·刘易斯著,陈虎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10年7月),思考发生在上世纪六十年代美国的这件囚犯在狱中上诉的案件,可能最大的感触是关于平等获得实质性法律帮助的法律制度的改善并不容易。吉迪恩似乎是凭着他的直觉和信念坚持穷人有权获得律师帮助,但是当他在法庭上表示美国最高法院规定他有权获得律师帮助的时候,实际上并不存在这一规定。他后来在狱中上书最高法院,要求美国改变法律,最后他获得双重的胜利:获得律师帮助的胜利和在律师帮助下使自己无罪释放的胜利。该书翔实地记录了案件经过,它其实最重要的是告诉我们:法律的进步、我们所享有的许多宝贵权利,实际上是由像吉迪恩这样的“刁民”争取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