拙作《并未远去的封建郡县之争》(发表于8月8日《上海书评》)中说:“所选王船山的那篇文字取自他的《读通鉴论》,也是只字未提秦始皇,却被编者加上了《秦始皇》的篇名”,犹有未妥,须进一步说明。《读通鉴论》共三十卷,八百一十篇,再加卷末四篇叙论。船山根据《资治通鉴》记载的史实,发为史论,截取的时代从秦始皇一直到五代。与《通鉴》以帝号编年相似,《读通鉴论》也顺着帝王统治的顺序一朝一朝由前往后论。每一卷中在有关史论前的历代帝王的帝号,如秦始皇、二世、汉高祖等帝号并非后面史论的篇名,而只是标明所论史实的时代,所论的史实在某一帝王统治时期发生,该篇即编在那个帝王名号后面。像三国和五代这样分裂的时代,干脆直接以“三国”和“五代”来标明所论历史所涉及的时代。很多篇史论的内容并不及该帝王,一如《通鉴》记载的史实并非都关某个帝王,并且,排在某个帝王后面的史论,往往涉及不同的主题。如《论秦始皇》编者所选的文字,乃卷一讨论“秦始皇”第一篇,通篇讨论的是秦所推行的郡县制,而不及秦始皇本人。第二篇更与秦始皇无关,而是从孔鲋藏书来论述无用之学乃为大用的道理,说“秦始皇”是它的篇名,可乎?故我以为《读通鉴论》卷一开首的“秦始皇”并非船山给排在其后三篇史论起的篇名,而只是标明史论所及人物或事件的时代。是《论秦始皇》的编者给卷一第一篇史论加上了《秦始皇》的篇名。
张汝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