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切怀念我的二哥

一、大货车肇事  被害人死亡
2004年10月25日下午1时许,淄博市淄川区寨里镇夏禹河村48岁的村民刘成广驾驶摩托车正常行驶在胶王公路上,当行驶至胶王路土山峪村前往石灰窑走的路上时,被鲁C ——07786号双桥自卸车撞倒;事发后,肇事司机视而不见,丧失了最起码的良心道德,匆匆逃离现场。受害人刘成广被其亲属送往医院后,经全力抢救不治而死亡。
二、众乡亲义愤填膺  目击者慷慨举证
当时,案发第一现场有多人围观。数名满怀正义的群众对闻讯赶来的死者亲属勇敢举正:肇事车辆是一辆双桥自卸车,车牌号为:鲁C——07786。目击证人之一XX(女,30岁,汉族,农民,原籍淄博市淄川区寨里镇XX村,现居住在淄川区寨里镇XXX村),目睹了当时的真实情况。XX的丈夫XX,处于义愤和对受害人亲属的同情,于次日(10月26日)晚,主动找到受害人亲属,表示支持妻子XX为被害人作证。
三、面对“上门”证据  表示“尽快”取证
  10月27日上午,被害人亲属前去找到了XX,和XX进一步核实案发现场的情况。当日下午,被害人刘成广亲属将这一重要线索,及时反映到了淄川区交警大队。交警大队经过在淄博市车辆管理所查询,查明鲁C——07786号车辆车主系在淄博市中租公司注册车辆,驾驶员名字叫李锋。并且该车情况与现场目击证人所描述的肇事车辆情况完全吻合。至此,举证鲁C——07786号车辆就是肇事车辆已经十分清楚。同日,淄川区交警大队在查明车辆权属情况后,对刘成广亲属果断表态尽快扣押肇事车辆,并将对肇事车辆的碰撞痕迹进行相关技术鉴定,以进一步确认鲁C——07786是否是肇事车辆。
四、你有办法寻找证人  我有办法消失证据
  2004年11月1日,淄川区交警大队警官崔峰通知被害人亲属,让其带证人XX到交警大队肇事科接受询问并进行笔录,崔当场承诺要对证人的身份情况严格保密。11月1日上午11时许,证人XX到达淄川区交警大队肇事科。但是,承办该案的警官崔峰却又不知何故外出了。一直等到下午1时许,被害人亲属多次用电话与崔联系,恳求崔尽快取证。下午上班后,崔明明在办公室,却一而再再而三地说,让证人在外面等等。于是,我们就转告了证人。当时证人领着一个4,5岁的孩子,冒着寒冷在院子里苦苦等候询问取证。证人等待达4个小时,和孩子狠狠地挨了一次冻,令被害人亲属不知如何是好?直到下午3时许,也未见崔出面询问取证。由于时间拖得太久,期间,证人XX遇到了熟人,开始害怕暴露自己的身份,于是彻底改变了主意,决意不再作证,坐车回了家。被害人亲属好话说了一大堆,怎么留也留不下她。至此,该案陷入了无证人可询问的尴尬境况。证人XX走后,警官崔峰一反常态,不但不检点自己办事拖沓的工作作风,反而一味埋怨被害人亲属,说什么:证人对本案很关键,你们怎么让她走了呢?之后,又四处宣扬证人XX的身份情况;实际上是,此时证人XX私下里已经受到了肇事车辆主人的威胁,或其它方面的影响,才彻底改变了自己的主张。这一切,在无形之中给被害人亲属下一步进行举证工作制造了障碍,致使受害人亲属再次找证人XX第二次到交警大队作证取证,她说什么也不出面了。
五、我说不行就不行
  11月5日,被害人的三弟刘成枝曾向淄川区交警大队勘察科科长朱元栋汇报了套牌车的线索。没想到,朱不但不接受他提供的线索,反而极不负责任地说:他(指李锋)自己不说,谁能撬开他的嘴?试问一个警官代表的是国家的形象,能这样信口开河地随便乱说吗?他站到谁的立场上了?他又是在为谁推卸责任呢?紧接着,刘成枝又问:11月1日为什么不对证人取证?在场的张天书警官却说:就是有20个证人看见了,也不管用!他们的态度一个比一个蛮横,这样的办案作风还有老百姓说理的地方吗?老百姓无权无钱就该任人宰割吗?他们头顶国徽是在执法为民,还是在执法为关系为钱呢?
  我们向有关人士请教后了解到,本案中肇事车辆逃逸致使一人死亡的恶劣情节,车辆驾驶员已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淄川区交警大队应依法将本案移送淄川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立案侦察,但是他们却置国家法律于不顾,更不知是处于何种原因,迟迟不将本案进行移交,从而导致了今天物证得不到及时取证,证人又不敢出面作证的被动局面。
六、肇事方挣扎于人性中的表演
  本案的报案人李世春对案发现场案情应该是十分清楚的。李世春在夏禹河村一家小饭店里吃饭时,曾亲口告诉店主说,今天在土山峪村发生的这起车祸是他报的案。10月28日,被害人亲属又从邻村打听到了报案人李世春与鲁C——07786号车主李峰是父子俩。29日被害人三弟刘成枝将刚获知的信息亲自去交警大队告诉了崔锋。崔说,我们也了解到李世春与李峰是父子俩。11月2日,在交警大队交谈时,李世春清醒地说,当时现场那么多人也没有人报案,是我拨打120急救电话和12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同日,在淄川区交警大队,李峰口口声声说:有人套用了他的鲁C——07786车辆号牌企图为肇事逃脱,转移交警的侦察视线。与此同时,他又表示处于人道主义可以补偿受害人3—5万元的经济损失。试问这种行为符合正常的处理逻辑吗?再者,如果李峰确实没有肇事的话,李峰和他父亲李世春又何必打着人道主义的招牌,对受害人亲属进行经济补偿呢?在今天这个物欲横流,一切向钱看的年代,老百姓家家为维持最基本的生计奔命挣扎,贪官们为了捞取更多的金钱赴汤蹈火,难道天下真的太平了,真的有了这样的“君子”,这样的“圣人”和“慈善家”吗?他们上述的表演和伎俩,无非就是想蒙蔽被害人亲属;凡是稍有点社会常识的人都能识破他们的诡计,他们的这种作为说穿了就是在掩耳盗铃,玩着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把戏而已。
七、苦等无门  自查证据
  在本案事发现场,先后有多人像被害人的妻子徐秀玲说,肇事车辆是鲁C——07786。但是,由于淄川区交警大队的某些警官在办案过程中巧妙到位的渎职行为,对工作对受害者及其亲属极端不负责任,办案拖延推诿,导致本案的最佳取证时间丧失,致使犯罪嫌疑人至今还逍遥法外,得不到应有的法律惩处。
  被害人亲属在无奈之下,自己对套牌车辆的情况进行调查了解,于11月18日向淄川区交警大队朱元栋进行了汇报,(套牌车司机韩涛,本案涉案人鲁C——07786号车主李峰均未向肇事科提供)。
八、面对百姓点灯  州官潇洒放火 
  接到被害人亲属的汇报,朱元栋让警官崔锋直接问李峰使用过韩涛没有?如果用过,套牌车辆就不存在了。不避在场的被害人亲属,为破坏证据直接安排民警诱导伪证!朱元栋,你豪气干云,你真牛!我们不同意朱元栋的安排。当时,崔峰也没有按朱元栋说的去做。朱元栋,崔峰二人于11月29日前往出事地点取证。11月30日,朱对被害人亲属说:套牌车辆不存在,你们反映的情况无效。               
  警官崔峰在事故发生后,也就是11月1日至6日这段时间里,多次与许杰单独秘密接触.2005年1月8日,交警部门曾向被害人亲属亲口介绍说:套牌车的牌子就是出自许杰之手。这是一种什么性质的行为?它符合依法办案的程序吗?
九、初现曙光照阴霾
  12月3日,被害人三弟刘成枝和市交警支队、淄川大队专案组的人员再次前往了解套牌车辆的情况,调查取证的结果和被害人亲属自己调查的情况完全一致。试问参加调查的是同样的人,而朱元栋、崔峰调查取证的结果却不一样呢?这是为什么呢?这其中或许有猫腻,或许存在着见不得人的私心和某种交易。在此,唯有办案人员最清楚。
十、军人怎么样,部队怎么样,靠边站!
  由于死者的儿子刘镇是现役军人,事发后部队领导非常重视,出于对士兵的关心,多次派人前来淄博刘镇的家中慰问。并到有关部门了解处理情况。11月30日天气非常冷,部队领导在市交警支队见到了淄川交警大队朱元栋,张天书二位案件承办人。死者的弟弟对朱,张二人介绍说,这是被害人儿子部队的领导,一开始,朱、张二人对部队领导不予理睬,表现得非常藐视。后在市交警支队一办公室内,部队领导再次与朱、张见面。朱元栋问被害人三弟刘成枝:谁当兵?刘说:刘成广的儿子。朱武断的说:这个事故与部队没有关系。由此,我们想问一个军人的亲属发生了死亡事故,他们能无动于衷吗?部队领导关心军人是部队领导的责任,这是一件日常生活中再正常不过的事情,难道办案人员就如此弱智不明白吗?对体恤下级的事情部队领导关心过问一下,难道还有什么不对吗?
十一、此地无银
  在事故发生后一年的时间里,我们不断的找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淄川交警大队于2005年10月13日把我们叫到淄川交警大队肇事科。他们有市支队**科科长蒲先锋,淄川大队副大队长王松强、案审科长黄立涛、警官谭延强。王松强对我们说:他们的领导非常重视这个案子,多次找有关部门筹措资金,最后筹集了5万元。补偿你们的家庭。并告诉我们这5万元钱叫抚恤款(10月18日我们领到了5万元钱)。我们问这钱是那里来得,只告诉我们是从有关部门筹集的,始终不说明钱的正常来源。既然是从有关部门筹集的,为什么不能告诉我们呢?还让我们保密,如果不保密告诉了别人,他们还要收回这5万元钱。不让我们对别人说的目的,就是怕别的肇事逃逸案的受害人也去找他们,要求赔偿。你们又没有贪赃枉法,你们又没有串通罪犯去害已经受害的受害人,何必毫无来由的用这么多钱来堵我们的嘴呢?还要让我们保证不再**,怕我们再**还与我们签定了协议。到此时,你们交警工作作风的严密程度终于到位了。
十二、等待 具有先进性的***  会给我们什么样的说法
  综上所述,交警部门的这些个别办案人员一方面在向被害人亲属肯定肇事车辆的违法行为,另一方面又与肇事车辆车主暗渡陈仓,密谋策划。这一切说明了什么?说明了办案人员与肇事车辆已经存在了某种不可告人的联系,他们是在明目张胆地践踏国家的法律法规。难道他们的这些行为还不足以引起交警部门有关领导的高度重视吗?秉公执法,还被害人亲属一个公正的说法对你们来说难道就这么困难?你们面对时下正在进行的***员先进性教育,难道不感到羞愧吗?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被害人的亲属拭目以待;我们用法律定会奋力维护自己的正当利益和人格尊严,让真相大白于天下!
                                                                                   



                                    被害人妻子:徐秀玲
                                    被害人儿子:刘镇
                                          弟弟;刘成枝